行政权力事项 :
编号:
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服务指南
宜章县民政局发布
发布日期:2017年 月 日
实施日期:2017年 月 日
重要说明:本指南旨在方便申请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撤销受胁迫的婚姻”。本指南载述获取该审批的一般规定,凡有意申请者均应阅读。虽然我们竭尽所能,确保本指南载有详尽和最新的资料,但仍会不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修订。如有任何疑问或要获得更详细信息,请与宜章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0735-3888569)或登录 http://www.www.jsh0313.com/index.html网站查询。如有意见建议或投诉举报,请拨打:宜章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735-3763388。 注意事项: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不得也不需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利益。 适用服务规范:本确认事项适用“信息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顶岗补位制”和“服务承诺制”。 |
目 录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二)适用范围………………………………………………
(三)事项审查类型…………………………………………
(四)审批依据………………………………………………
(五)受理与决定机构………………………………………
(六)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八)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十)申请接收………………………………………………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十二)办理方式……………………………………………
(十三)办结时限……………………………………………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五)审批结果……………………………………………
(十六)结果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十八)咨询途径……………………………………………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二、办理流程
(一)受理……………………………………………………
(二)审查……………………………………………………
(三)决定……………………………………………………
三、监督和复议……………………………………………………
四、附录……………………………………………………………
(一)流程图…………………………………………
(二)申请书示范文本…………………………………
(三)常见问题解答…………………………………………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适用范围、项目审查类型、审批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数量限制、申请条件、禁止性要求、申请材料目录、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监督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编 码:
(二)适用范围: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三)事项审查类型:先验证后理
(四)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五)受理机构与决定机构:宜章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七) 申请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4、当事人持有:
a.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b.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c.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的相关材料,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八)禁止性要求: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的相关材料,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十)申请接收:
受理地点:湖南省宜章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婚姻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 0735-3888569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
(十二)办理方式:现场受理
(十三)办结时限:
证件齐全,18天内印发撤销公告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印发撤销公告
(十六)结果送达:送达撤销公告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可登陆http://www. 进行查询。
(十八)咨询途径:县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
咨询电话:0735-3888569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县委编办、县监察局(县作风办)等。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1.办公地点:宜章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婚姻登记窗口
2.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夏季为2:30~5:30)
二、办理流程
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处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并按指纹。
(三)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不予受理通知书
除受胁迫结婚之外,以任何理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三、监督和复议
(一)投诉渠道
1.对各进驻单位窗口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投诉受理: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地址:宜章县文明南路50号政务中心505室;电话:0735-3763388;电子信箱:yzxzwzx@163.com);
2.对各部门有违法违规自行设立行政审批或其中介服务事项、未按要求执行县政府对行政审批或其中介服务事项的处理决定的投诉受理:县委编办(地址:宜章县民主西路15号政府大楼8楼807室;电话:0735-3719800;电子信箱:yzjgbz@163.com);
3.以上情况也可直接向县作风办投诉(电话:0735-3722504,电子信箱:yzxzfb11@163.com )。
(二)行政复议
1.郴州市民政局,地址:郴州市苏仙区郴江路49号,联系电话:0735-2287167
2.宜章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宜章县民主西路15号政府大楼1205室,联系电话:0735-3723875。
四、附录
(一) 流程图
(二)申请示范文本
(三)常见问题解答
附表1:
撤销受胁迫的婚姻事项审批流程图
申请证件不齐全或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要求申请人补齐
证件
申请证件齐全,
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符合条件
不符合条件,退回窗口
附录2:
撤销婚姻申请书
本人因受____________胁迫,于__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登记结婚,该结婚违背本人意愿,现申请撤销婚姻。本人与_____________情况如下: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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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男 |
女 |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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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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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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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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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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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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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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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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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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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撤销本人的婚姻,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特此声明。
声明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名并按指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监誓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注:声明人签名并按指纹须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
××××年××月××日,×××以受胁迫结婚为由,向×××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撤销婚姻。×××提供了××××作出的×××××号《××××××》作为受胁迫的证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规定,申请人符合撤销婚姻的条件,予以撤销。
本机关××××年××月××日颁发给×××与×××的×××号结婚证作废。
×××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附表3
常见问题解答
问:什么样的婚姻可以撤销?
答:受胁迫结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