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扶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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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审计局
省直和中央驻湘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扶贫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 年 6 月 13 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扶贫工作的意见党的十八大以来, 各行业部门在省委、 省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主动承担行业扶贫职责,构建政策体系,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良好基础。但随着脱贫攻坚的深入推进,行业扶贫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部门重视不够、力度不大;有的政策措施不够健全、不够精准;有的重部署轻落实,工作成效不明显,群众获得感不强、满意度不高。为压实行业部门责任,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现就进一步加强行业扶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细化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职责任务脱贫攻坚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使命,也是行业部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重要政策措施的分工方案,确定了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为行业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职责提供了基本遵循。为积极适应脱贫攻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脱贫攻坚几项主要工作,进一步明确细化行业部门职责任务。
1.产业扶贫。由省农委牵头,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旅发委、省林业厅、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配合。推行“四跟四走”产业扶贫方式,瞄准贫困村、贫困户,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贫困农户与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精心筛选项目,加强项目管理,加强产业扶贫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提升产业扶贫效益。结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选准贫困村主导产业和贫困户脱贫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和相关服务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
2.金融扶贫。由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牵头,湖南银监局、湖南证监局、湖南保监局、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等部门配合,相关金融机构参与。深化金融扶贫联动机制,支持引导金融机构精准对接脱贫攻坚多元化融资需求,充分利用信贷、债券、基金、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工具,为脱贫攻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加大扶贫信贷支持力度,通过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贫困地区信贷投放;推进农信担保体系贫困县全覆盖;扩大涉农贷款风险补偿规模;在贫困地区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抵押权贷款试点,探索开展农机具、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开展贫困农户信用建档评级授信,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优势,推动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完善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网点,增设 ATM 机、POS 机等存取设备,健全金融扶贫服务站,提高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充分利用贫困地区企业 IPO 政策优势,加大优质企业培育辅导力度,推动贫困地区企业加快走向资本市场。进一步推广农业保险、扶贫保险,发挥保险扶贫的助推作用。
3.就业扶贫。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扶贫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配合,围绕实现精准识别、精准对接、促进稳定就业的目标,通过劳务协作、开发岗位、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措施,帮助有就业意愿且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就业创业实现脱贫。全面推进劳务协作,积极开展劳务协作对接,建立长效对接机制。创建一批用人单位作为就业扶贫基地,定向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整合当地优势资源,大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积极帮助有就读意愿的贫困家庭 “两后生” 就读技工院校和参加技能培训后实现就业。抓好就业扶贫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执行,落实资金保障,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
4.易地扶贫搬迁。由省发改委牵头,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 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 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省农委、省林业厅等部门配合。进一步强化易地扶贫搬迁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搬迁对象确认、项目选址、面积控制、招投标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资金监管、用地保障、旧房拆除与增减挂钩政策、后续产业扶持等工作,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5.教育扶贫。由省教育厅牵头,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配合,加强与学校的对接,构建到校、到户、到人的教育精准扶贫体系。完善精准资助体系,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覆盖,防止因贫辍学。稳步实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规范学校收费,防止以自愿名义增加贫困家庭送读负担。增加贫困地区学前教育资源,加快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升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服务脱贫攻坚贡献力。合理布局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校,办好或恢复确需保留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加强贫困地区师资力量建设,加大教师补充力度,重点面向贫困地区乡村学校本土化培养教师。落实教育结对帮扶责任,加大优秀教师到贫困地区学校支教力度,切实提升受援学校办学水平。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三大专项招生计划稳中有增, 拓宽贫困地区、 农村家庭子女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
6.健康扶贫。由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扶贫办、省残联、湖南保监局等部门配合。 落实中央相关政策, 结合湖南实际,构建“1+N” 健康扶贫政策体系(一个健康扶贫实施方案+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若干个专项方案) ,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全面落实资助困难群众参保政策,确保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等困难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对核实核准的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在贫困地区全面实行“一站式”结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先治疗后付费,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开展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落实相关政策,将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就医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 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构建医务人员双向互动机制,推进医疗资源向贫困地区下沉,全省三级医院与贫困地区县级医院、县级医院与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县级以上医务人员与村级卫生室医务人员实行一对一帮扶;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选派乡村医务人员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跟班学习。
7.生态补偿脱贫。由省林业厅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扶贫办等部门配合,完善生态补偿脱贫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国家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和资金,加大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力度。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争取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规范生态护林员聘用管理办法,争取将生态护林员管护范围扩大到湿地、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等需要重点保护的生态区域。
8.兜底保障。由省民政厅牵头,省扶贫办、省财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省残联配合,加强部门协调,推进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衔接、 对象衔接、 标准衔接,实现 “两线合一”。 开展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农村低保和兜底保障范围,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退出去。建立低保信息系统与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相协调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低保、扶贫信息共享。
9.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危房改造。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省残联等部门配合,加大筹资力度,出台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危房改造的专项实施方案,核实补助对象,指导各地根据贫困农户的贫困程度实施差异化补助政策,到 2019 年底完成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危房改造。
10.交通建设。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等部门配合,市县政府落实,重点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投入,推动一定人口规模的自然村通公路。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在确保完成国省扶贫兜底性建设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加大对脱贫攻坚具有显著效果的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支持力度。
11.水利建设。由省水利厅牵头,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等部门配合,市县政府落实,把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作为水利扶贫的首要任务,确保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深入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改造、农田水利、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水利生产生活条件。
12.其他。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明确的相关单位,都要积极履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扶贫部门和各市州、县市区要做好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切实提升识别准确率和退出准确率。省委组织部牵头,和各市州、县市区抓好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落实帮扶责任,加强管理考核,提升因村因户帮扶工作满意度。宣传、网信、扶贫等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突出正面宣传,及时处置涉贫舆情,壮大主流声音。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要推出更多的优质文化作品,展现脱贫攻坚的火热实践和显著成绩,弘扬自强不息、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激发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脱贫奔小康的内生动力。财政、扶贫、审计等部门要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监管,提升使用效益,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纪检、监察、扶贫等部门要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统战、扶贫、工会、工商联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贫帮困。军队、武警等驻湘部队要发挥自身优势参与脱贫攻坚。
二、准确把握行业扶贫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担当。各行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职尽责,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特别是直接承担行业扶贫工作任务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时刻把行业扶贫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该牵头的要义不容辞牵好头,该配合的要全力以赴配合好, 坚决完成行业扶贫工作任务, 决不拖全省脱贫攻坚后腿。
2.聚焦脱贫攻坚。各行业部门要立足脱贫攻坚大局,将部门职能和行业资源进一步聚焦到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和贫困县,做到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工作优先对接、措施优先落实。尤其是要围绕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紧扣贫困村提升和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 ,集中力量解决行业扶贫中的短板和突出问题。
3.完善工作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对照脱贫攻坚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行业扶贫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实行对标作战、按图销号,确保行业扶贫有序推进。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协调相关配合部门,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并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分析、科学统计行业数据,如实反映工作成效。定期组织开展行业扶贫突出问题大排查、大诊断、大整改,举一反三,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4.狠抓政策落实。加强对本系统行业扶贫工作督导,坚持一抓到底,着力疏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政策落细落小落实。 特别是要采取更有力、 更精准、更有效的措施,全面补齐教育、医疗、住房和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工作短板,确保贫困群众能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不落一村、不落一人地实现稳定脱贫。
5.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宣传行业扶贫取得的工作成效,展示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凝聚脱贫攻坚正能量。主动接受媒体及社会监督, 做好舆情监控,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负面舆情影响脱贫攻坚大局,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三、切实加强行业扶贫监管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行业扶贫的组织领导,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协调推进行业扶贫工作,省级领导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行业扶贫工作。
2.加强统筹协调。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调度行业扶贫工作。省扶贫办要加强协调服务,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做好汇报。针对行业扶贫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出问题交办函,提出指导意见。各行业部门每季度要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行业扶贫工作进展情况。牵头单位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专项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
3.加强督查考核。完善《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扶贫开发责任制考核办法》 ,进一步细化行业扶贫考核指标,提升考核精准度。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行业扶贫专项督查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严格行业扶贫责任追究,坚决防止“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 对行业扶贫责任落实不力、 年度任务未完成的单位和个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情况报告省委、省政府,严肃问责追责。
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 年 6 月 13 日